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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中医医院招聘1名编外(同工同酬)人员公告

时间:2018-07-27 17:37来源:发布人:黄秋实浏览:

  砚山县中医医院因工作需要,计划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同工同酬),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情况

  (一)岗位名称:医院经营管理领导

  (二)招聘人数:1名

  (三)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四)专业:人力资源管理、经济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市场营销

  (五)性别:男女不限

  (六)年龄:18-35周岁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善于创新有开拓精神;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和业务考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业务考试成绩各占50%。

  四、报名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砚山县中医医院人事科(医技楼四楼);

  (三)报名时间:2018年8月1日8:00-8月20日11:00止;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相应证件者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五)个人简历一份。

  五、面试及业务考试排

  (一)面试和业务考试时间:2018年8月21日9:00-11:30,迟到15分钟及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地点:砚山县中医医院医技楼四楼小会议室

  (三)考核内容:管理及业务相关知识

  (四)成绩公布:于2018年8月22日8:00在砚山县中医医院微信平台、门诊楼宣传栏内进行公布。

  六、拟录用人员公示

  (一)拟录用: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方式:砚山县中医医院微信平台、门诊楼宣传栏公示5天。

  七、体检、试用、考核及聘用

  (一)体检:拟录用人员参照现行“事业单位招聘体检标准”,在本院进行健康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留院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试用,医院将按考试总成绩顺延补录。

  (二)试用: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仅享受工资待遇,其工资待遇与砚山县城医疗卫生单位编内同类同级人员的工资待遇相同,约6000-7000元。

  (三)考核:试用结束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进行考核,并提出评定结果,将评定结果上报人事科及办公室。

  (四)聘用:试用结束考核合格下发招聘通知,硕士研究生可以任命为经营管理部副主任、博士生直接任命为经营管理部主任,其工资及绩效奖等相关待遇实行同工同酬;招聘后6-12月内与招聘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医院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试用不合格不予聘用,医院将按考试总成绩顺延补录试用。

  八、咨询与服务

  咨询联系人:办公室主任 罗茂芬

  人事科副主任 钟琼华

  咨询联系电话:0876-3122423

  0876-3130180